为进一步规范部分有源医疗器械的注册申报和技术审评,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血管内超声诊断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电凝切割内窥镜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胶囊式内窥镜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泌尿系统激光治疗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5项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血管内超声诊断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2.电凝切割内窥镜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3.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4.胶囊式内窥镜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5.泌尿系统激光治疗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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