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原则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近日发布了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原则征求意见稿,请您结合本企业产品情况,把对此征求意见稿的回复函于2015年3月30日前发至商会邮箱(hnylqxsh@163.com),由商会统计后反馈给总局审评中心。
联系人:万裴裴13103719327
附件:体外诊断产品注册单元划分原则
无源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原则
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原则意见反馈表
有源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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