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器械商会诚信企业评选管理办法》
一、评选标准
1、自觉遵守河南省医疗器械商会会规会约,遵纪守规,依法生产经营,企业资质好,业绩良好,健康发展;
2、入会两年以上,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具有奉献精神;
3、热心商会工作,积极参加商会的组织活动,能自觉维护商会形象,对商会发展建设积极献言献策;对理事以上的领导单位,在年度内有商会召开的会长办公会、理事会会议等其缺席次数不得超过1次;(只针对特殊情况)
4、社会责任感强,热心支持商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社会形象良好;
5、须参加商会组织的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及专业培训;
6、国家局、省局抽检过程中没有出现产品严重不合格项。
7、在年度的日常监管的现场检查及国家局、省局的飞行检查中没有停产整改的结论。
8、产品在临床用过程中,没有发生产品严重不合格的通报。
9、生产或经营企业必须依据相关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正常有效运行。
二、评选办法
1、商会成立诚信企业评审小组;
2、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核上报;
3、由会员企业向商会秘书处提出书面自荐申请或推荐申请;
4、商会秘书处负责将各位会员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由商会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调查评审;
5、经商会评审小组研究评审后,由秘书处分别上报到省和市或直管县局,以确认企业申报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6、对评审通过的企业,将在商会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企业视为评审通过。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企业,评审小组再进行核查,对有虚假行为的企业不予通过;
7、被评选上的诚信企业,在年度会员大会上进行表彰。
三、表彰办法及参评企业范围
1、表彰办法:对诚信会员颁发奖牌、证书,并在商会网站及内刊上进行公示宣传;
2、参评企业范围:河南省医疗器械商会所有会员企业。
四、诚信企业命名期限
诚信企业命名期限为两年;对效期内持续符合诚信企业条件的单位给予延续挂牌。诚信企业在2年有效期内,如有违反评选标准任一条款的给予取消诚信企业资格并在网站公告。
五、首批诚信企业的评选年度为:2014—2015两年度;
六、首批诚信企业自荐或推荐申请资料上报时间:2015年11月20日前报送到商会秘书处。
河南省医疗器械商会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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