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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局加强民营医疗机构药械安全监管

上传时间:2013-12-24 作者:Author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管理,苏州市局结合“两打两建”专项整治,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监管。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在民营医疗机构(诊所)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四级监管网络建设,强化属地巡查和监督检查抽样,确保检查覆盖面100%以上。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对经检查发现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对查获的假劣药械,一律查封扣押,坚决依法处理,对涉嫌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三是探索诚信体系。草拟医疗机构药械使用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根据药械质量管理规范程度,年度对医院的药械管理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适时定期向社会公布,纳入政府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机构自律意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摘自江苏省药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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